Monday, April 12, 2010

我的中古手機

07 年時的樣子, 2 歲幾,還算新淨,現今古舊得要命。



當進入唉瘋無孔不入的世界時,我再次從袋子裡好好的拿出我那陳舊的 nokia ,型號未算於古早級,查一查找卻還不知道,幾經辛苦查找甚麼 Nokia 歷代機種,噢,還是失敗,我忘了您是甚麼型號。不過倒是找到了 Nokia 的一些有趣東西,雖然 Nokia 灰芬蘭語是指黑皮黄鼠狼,但最初的的 logo 是條魚!!


(http://comm.ccidnet.com/nokiazgesenhg0720/)

喜歡 Nokia 是因其出奇的強悍,被震能力達 8-9號,除非你如某些傻佬把它放入攪拌機內,一般情況跌落地,即使是五馬分屍,重組後又是一條好漢。相信用 Nokia 的朋友也認同。我用過了無得撈啦,同索尼愛立信,都是好快收工。

Nokia 的外表中上,即是要變奏,其實沒有甚麼出奇不已的,它應該是屬於入得廚房,出得廳堂老婆型,但話明出得廳堂,當然不會帶她出街威,很是可悲。

這手機現約 5 歲(!),當年的定位還是 retro 型,即是中古中的中古,都是土土的,我倒是喜歡。我們有如此長久的關係,不是我特別喜愛他,只不過還沒見過一部「噢,就是你了。」的電話,就如不少人拍拖/番工的策略,騎牛搵馬,我不能沒有你(電話),但我還未找到更好的。

市面上的佳麗,我覺得太花技招展了,我還是那些只要「電話+sms」 的人,最常用的只是 alarm, calculator, 相機還是非必要的(這個的鏡頭還封了塵),遊戲都唔玩,歌又只是 ipod,你說唉瘋有多好多好,鐵甲萬能俠,我說真是可免則免,叫我在交通時間還要在網上世界追逐,多沒趣,叫我等巴士還要打稿,多折墮,叫我看電子書,我想死。

如未來的唉瘋可以剃腳毛、剪指甲,加刷牙、噴香水等,我倒有點興趣。不過有如此發明面世一日,我早死了罷。

還記得我在 <<我不唉.我不瘋>>
說過我不能對「手感不對、感覺不對」的人或物產生真正的興趣,根據以上的表面證供,看來是看外表罷,驚艷的靚野不對胃口,還是愛有點格調,就是可惡的那種 I like strange 的脾氣,用上手,感覺就是 "is you"就是了。

這可惡的脾氣令我非常固執。

我倒有點期待我那未來的手機。

btw, 誰人知道我的手機是甚麼型號?
有用上過 5 年手機的朋友在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