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24, 2008

地痞記事





來到 LA,住了幾晚豪酒店 (還不算是豪,儘管別人叫朗__),由天堂打回凡間,寄住了 Venice 的 hostel ,渡過幾晚 LA 的餘生。

Hostel 的名字沒甚性格,Venice Beach Hostel,整條街都是 Venice Beach XXXX 的店/旅館,甲乙丙丁戊叫人分不清誰是真身,亦如麗晶賓館與麗晶大酒店同樣存在的道理;當然,我不祈求踏入間齊齊整整的 hostel,要知這裡是美國,不是芬蘭。


衛生尚可,還好。但是我們騙自己罷?房裡的怪味驅之不散,只是嗅覺呆壞了,習慣矣。(回港時打開行李,發覺那味道迎面而來,悲從中來。)電視底下那塵埃滿佈的怪空間叫人擔憂,A 提議把椅子放於前,又再把不甚整潔的毛毯堆起,形成屏障,好安慰自己一番。
嚴格來說,衛生環境真不是差,比起 10 磅有交易的倫敦 hostel 好得多。
微言之中我卻一直不厭惡這地方,地痞就是有地痞的好,與 hostel 「經理」so-so 另有一套,不用裝圓滑。深夜 2 點,他幫我予 A 叫一輛晨早 5 點的士,怎知惹來接線小姐的連串咀咒,卻不慍不火,又嬉皮笑臉地回應︰「有意思啊,我會記住你的名字,記著收線後就打給我﹗」嘻嘻哈哈地蓋起了摺合式電話,然後放任地扔在地下,大腳一伸,扮踢足球交個波俾我。

「不是你的電話罷?」「正是呀﹗」

也有意思,就是地地道道的語無淪次,中間再有理沒理地粗言滿天飛,於是我留下了一陣子。夜深,圈著久違了的 Vanilla 味煙草,有一句沒一句的東拉西扯著,聽美式「死靚仔般」的經理和 3 數個住客胡扯。總可猜測夜裡總是悶蛋腦人。

死靚仔經理卻說他只會幹到 12 月,然後到奧地利去。「和女朋友結婚去。」老掉牙的異國戀故事,女的早幾個月在此地當了個半月員工,和經理戀上了。一是分手,一是男追女去。「在那幹甚麼?」「甚麼也可以......」語調有點猶豫地說。


「但誰叫我愛她愛得要死。」最後那一句卻是肯定。

地痞經理沒須要撤謊。我被他的勇氣嚇阻得暗暗發抖,疑心生暗鬼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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